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云工艺行发[2017]28号
关于组织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精品评选的通知
各位会员:
为了检阅云南工艺美术从业者的设计水平、造型能力、制作工艺和文化艺术修养,激励从业者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工艺品牌,提升创意水平和市场附加值,更为从业人员评选专业技术职称,竞争企业或个人荣誉提供重要依据,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将在第十一届昆明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期间,开展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精品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金属工艺品、陶瓷工艺品、木雕(根艺)工艺品、石雕(玉雕)工艺品、刺绣(布艺)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玻璃制品、漆器、工艺花画、工艺礼品、旅游纪念品,以及其他工艺品;
二、参评人员:参加“民博会”、“石博会”的所有参展企业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三、以个人和企业名义均可参评,参评作品必须是实物,每个展位限报6件(套)作品,每个作者限报三件(套),多报无效;
四、参评者必须认真填写《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参评作品申报表》(附后)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
五、须在协会规定时间内,将拟参评作品照片附在《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参评作品申报表》后,按照协会规定时间一并交协会秘书处,便于组织预审。
六、拟参与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参评作品,每件(套)须交100元评审费。此评审费无论申报者的作品是否获奖不予退还。
七、汇款账号
农行昆明市五华区支行,户名: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账号 24-019301040013329。
八、联系方式:
秘书处: 0871-65391388
联系人:戴晴 18213013795 陈飞 13888140810
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17年4月18日
主题词 第十一届“工美杯” 申报评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