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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昆明泛亚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 博览会”展位认定暨第十一届“工美杯”评选的通知
来源:原创    浏览数:2905

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云工艺行发[2017]24号


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昆明泛亚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展位认定暨第十一届“工美杯”评选的通知

各州、市、县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云南是全国民族民间工艺最为富集的地区,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是云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十大主导文化产业之一,具有独特的比较优势和广阔的发展潜力。近年来,云南创造性地确立了“金、木、土、石、布”五位一体的云南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取得显著成绩,展示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已成为云南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亮点。
今年“昆明泛亚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与“2017中国昆明泛亚石博览会”同期举办,自2007年举办首届民会以来,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在宣传云南工艺美术,搭建产品销售平台,打造名品、名店、名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和激励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展会期间举办的云南省工艺美术“工美杯”精品评选活动已经成为全省工艺美术行业最具权威和影响的奖项,请各会员单位和工艺美术企业积极做好展位认定和“工美杯”精品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承办单位: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处
协办单位:各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二、展会主题
搭建交流展示平台,角逐工美最高奖项,彰显行业工匠精神,积极营造众创空间,加快大众创业步伐,助推行业健康发展。
三、展品范围
以“金、木、土、石、布”为主要内容的工艺品及其它类别的旅游纪念品等。
四、主题活动
为了丰富展会内容,提升展会关注度和人气,昆明泛亚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期间将同期举办以下活动:
(一)举办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精品评选及颁奖仪式;
(二)举办2017年云南省金属工艺大师、云南省木雕工艺大师、云南省陶瓷工艺大师评选;
(三)与省残联合作,做好残疾人文创作品展销和精品评选并编辑出版《云南省残疾人文创作品集》;
(四)组织参展会员向残疾人献爱心捐赠工艺品,并邀请云南省企业家协会、云南省残疾人爱心协会等社团组织举办一次拍卖活动,将拍卖所得捐赠残疾人基金会。
五、展位费用
鉴于主办方长期愉快合作的缘故,考虑到目前经济下行的大环境,场馆方为本次展会提供了最大的优惠:
(一)3x3展位费:2900元/个(其中双开口展位为3200元),包括两个射灯、一个洽谈桌、两把椅子、中文楣板(属于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的会员,由行业协会每个展位优惠200元)。
(二)大师展区:为了打造品牌,彰显“工匠精神”,本次博览会仍设大师展区。为了统一装修风格,仍由协会秘书处组织装修。为了方便大师选择,今年的大师展区面积可以自由组合:装修费收取标准为:3X3展位费+2000元装修费。有意入住的大师,可以选择3X3或3X6,以及其它面积。
六、展会名称、时间、地点
(一)展会名称:第十一届昆明泛亚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
(二)展出时间:2017年7月10日—17日(7月6日—9日布展,7月18日撤展);
(三)展出位置:3号展厅
(三)展出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关上春城路289号)。
七、报名办法
为了方便各参展单位和个人认定展位,已经成立了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的地区请到当地协会办理认定展位手续。未成立协会的地区可直接到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处报名。展位认定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具体联系人:
宋永健   13888179194
秘书处电话 0871-65391388
协会官方网站www.ynaca.org
九、汇款方式
能汇入协会对公账户的请直接汇入:农行昆明市五华区支行,户名: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账号  24-019301040013329。
不能汇入协会对公账户的请汇入杨金芳个人账户,户名:杨金芳,农行昆明市学府路支行;账号  6228480868425716172。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收据传真到协会进行确认或发入协会邮箱1581761271@qq.com或微信进行确认。
十、第十一届“工美杯”精品评选作品申报
(一)参加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精品评选时,每个展位限报6件(套)作品。没有认定展位的,不得参评。
(二)报名参与第十一届“工美杯”精品评选,必须认真填写《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参评作品申报表》(附后)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
(三)拟参与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参评作品,须在协会规定时间内,将拟参评作品照片附在《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届“工美杯”参评作品申报表》上,按照协会规定时间一并交协会秘书处,便于组织预审。
(四)“工美杯”每个作者限报三件(套),多报无效,少报不限。
(五)拟参与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届“工美杯”参评作品,每件(套)须交100元评审费。此评审费无论申报者的作品是否获奖概不退还。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一届“工美杯”精品评选作品申报表













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17年3月28日


主题词:   2017年       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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