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云工艺行发[2017]23号
关于2017年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和会员: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63号)安排及我省专业技术职称经常性评审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我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时间
1.评审范围
在我省从事工艺美术相关专业工作,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8月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3.评审时间
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间为2017年9月。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须贴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书(或文件)、获奖证书、培训(进修)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3.履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或技术水平的著作或学术论文(一式两份)。申报高级职称须提交三篇,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交二篇,并注明其中一篇是代表论文。
4.个人作品照片合集一份(作品集样表见附件3),注明作品名称、日期、获奖名称,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5.申报材料报送时应填写《2017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和《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袋封面)一并报送(样表见附件1、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在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申报人员,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的,申报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2.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4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参评的必备条件。
3.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执行。
4.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须受聘在所申报职称之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履职年限符合规定要求,并须同时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未聘任或受聘后履职年限不够的不予受理,履职年限按月对月的方式计算。
5.文件相关电子表格可到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网站下载。
6.未尽事宜,请与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虹山东路318号
联系网站:www.ynaca.org
联 系 人:陈飞
联系电话:0871-65391388
邮 编:650033
附件:
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16年4月17日
主题词 评审 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