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云工艺行发[2017]27号
关于评选第三届云南省金属工艺大师、云南省陶瓷工艺大师、云南省木雕工艺大师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传统工艺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表彰云南工艺美术领域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从业人员,弘扬工匠精神,繁荣工艺创作,塑造行业名人,推动产业发展,按照《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单项大师评选办法》规定,结合今年活动安排,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经报请省文化厅审批,将于2017年7月中旬在第十一届昆明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期间,举办第三届云南省金属工艺大师、云南省陶瓷工艺大师、云南省木雕工艺大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5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春城路)。
二、评审范围
云南省金属工艺大师、云南省陶瓷工艺大师、云南省木雕工艺大师。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作品必须是申报者近两年内亲自设计制作的艺术作品实物,并对送评作品的权属承担所有责任。
(二)申报者必须年满三十五周岁;连续从事工艺品设计并制作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中的四个方能申报:
1.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民事能力,在职业道德、诚信方面无不良记录;
2.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其艺术修养、创作风格、设计水准、动手能力、制作技艺等,在本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
3.作品获得一次国家级,或者两次省级,或者三次州市级铜奖以上(含铜奖)专业奖项;
4.被评为州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获得州市以上劳动模范,或者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5.作品被市级以上博物馆收藏;
6.具备工艺美术师一年或者助理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称(含同等职业技能资格)五年以上。
(三)有突出贡献者需要破格申报的,必须具有下列三个条件方可破格申报:
1.所从事的传统工艺美术种类属于濒临绝境的传统技艺,且本人在抢救、保护、发展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2.在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方面有重大创新或重大发明并被广为推广的人员。
3.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产办,文化部门或专业协会等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推荐的人员。
四、申报要求
(一)作品要求
每个申报者参评作品均为3件(套),并以实物形式参加评选;作品必须是由参评者本人负责主体设计并制作的作品。
(二)申报资料
每个申报者需报送两套申报材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每套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云南省XX工艺大师报名表》(贴蓝底标准照片),每件送评作品填写一份《云南省XX工艺大师作品申报表》,并附送评作品七吋照片 1张。
2.云南户籍人员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籍人员,除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外,需有来滇从业时间证明材料。
3.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非遗传承人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从事技艺制作流程光碟1张(不得少于20分钟)。
5.申报人认为能够反映其工艺创作业绩水平的其他材料。
此外,每个申报者备小2吋蓝底标准照片1张。
五、其他事项
由于云南工艺美术品类丰富,从业人员众多,故而金属、木雕、陶瓷、石雕、刺绣等五个单项大师涵盖面明显不足。根据部分工艺美术从业人员的要求,协会结合云南工艺美术行业实际,拟对极少数确有突出贡献和影响的小种类(如剪纸、竹编等)从业者设立单项大师。具体品类和细则尚在酝酿之中,也请各位会员广泛发表意见和建议。
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及早做好准备。
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0871-65391388
联系人:陈 飞 13888140810
协会官方网站www.ynaca.org
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17年4月22日
主题词 云南省金属、陶瓷、木雕工艺大师 评审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