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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换届筹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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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换届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位会员:

我会第三届理事会任期已满,依据《云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要求,拟定于2025年10月下旬召开协会换届大会。为做好换届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组织机构

组长:道泽洲

副组长:金永才、徐兴所、张国荣、彭  萍、陈  兴、田宝晶、付忠华、陆春梅

办公室主任:宋永健

组员:戴晴、陈飞、骆晓丽

二、换届工作步骤

按照《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通过选举产生。换届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5年7月23日—7月31日)。准备阶段由协会秘书处制定换届方案,宣传发动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准备换届大会所需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筹备阶段(2025年8月1日—9月30日)。筹备阶段由会员单位自荐或推荐换届大会会员代表、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候选人人选,提交第三届理事会审议,并完成民政部门审核与备案。

第三阶段,换届阶段(2025年10月1日—10月31日)。组织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召开换届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组建协会监事会,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

三、相关推荐条件

(一)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会员代表候选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会员代表候选人所在单位必须为本会会员,并能够遵守协会《章程》和协会的其他有关规定,生产经营无不良记录;(2)会员代表本人应有履职能力,愿意代表会员行使协会《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会员代表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满足会员代表条件,且在任期内能够履行职责,愿意继续担任会员代表的第三届会员代表;(2)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单位代表;(3)会员单位自荐的会员代表候选人。

(二)理事会候选单位及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单位必须为会员代表单位,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热爱和支持协会工作;(2)诚信经营,近2年没有违纪、违规记录及不良征信记录;(3)具有专业领域和地域代表性;(4)满足协会《章程》对理事的要求。

(三)理事会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候选单位及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候选人必须为第四届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符合民政部门有关规定,且满足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2)所在企业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无不良记录;(3)善于团结协作,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用良好;(4)熟悉行业情况,在行业领域内有较高威望,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5)任职期内年龄不超过70周岁;(6)热爱协会工作,有自愿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精神;(7)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8)满足协会章程对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要求。

四、推荐工作要求

有意愿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会员及行业从业者,可自荐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候选单位及候选人,于2025年8月31日前填报相关表格提交协会秘书处,以便在省民政厅审查并进行备案。请有意向的单位踊跃自荐,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提交材料。

五、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虹山东路318号403室

秘书处联系电话:0871-65391388

联系人:戴晴 18213013795  陈飞  13888140810

 

 

附件: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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